石油不让私营销售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国家专营专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汽油、柴油等燃料油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物品,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私自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硬件设施要求高
私营企业要从事石油进口生意,需要满足一定的硬件要求,如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和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这些要求需要数以亿元计的投入,对绝大多数私营企业来说难以承受。
市场准入许可
原油和成品油的经营需要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成品油,情节严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国家安全考虑
石油关系国家安全,许多国家都将石油产业归国有,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因此,私人企业直接参与石油生意会受到限制。
市场控制
通过许可证制度,政府可以限制私企的规模和数量,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国企在这方面没有顾虑,因此在这个行业中国企的市场份额达到了90%以上。
综上所述,石油不让私营销售主要是基于国家专营专卖规定、高门槛的硬件要求、市场准入许可、国家安全考虑以及市场控制等因素。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石油市场的稳定和国家的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