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行业设立三个公司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避免行业垄断
国资委注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这三家石油石化生产销售企业是国资委注资的国有大型企业,分别位于北方、南方和我国领海。它们分开设立是为了避免行业垄断,保持市场的公平竞争。
国家控制力与竞争并存:国家希望通过这种分散的股权结构,既保持对能源领域的控制力,又要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市场竞争,避免绝对垄断。
增强国际竞争力
分区域布局:三家企业分别在不同区域,有助于它们更好地服务当地市场,同时也有助于它们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合力,提升整体竞争力。
促进技术创新和服务提升
互相竞争:三家公司之间的竞争可以促使它们不断创新技术、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避免资源集中
资源分散:将石油业务分散给三家公司,可以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在少数企业手中,有助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综上所述,设立三家石油公司是为了在保持国家能源控制力的同时,促进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避免行业垄断和资源集中。这种格局既有利于国家,也有利于消费者和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