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石油需要以下手续:
向当地规划、消防、土地、环保等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初步意见。
由县、市加油站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省经贸委审批。
省级经贸委出具新建加油站开工立项的批准文件,凭此办理开工手续。
建设完工后,经主管部门和省经贸委验收合格,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最后凭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完成后即可营业。
此外,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还需要以下手续:
向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许可。
许可后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到所在地市级的商务主管部门申办《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提交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以及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相关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开石油需要经过多级政府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包括规划、消防、土地、环保、商务、工商等多个部门,并且需要获得相应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才能正式营业。建议在整个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齐全并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