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的主要税费包括以下几种:
资源税:
对石油资源开采征收的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
消费税:
对石油产品销售征收的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具体包括成品税、汽油消费税和柴油消费税等。
增值税:
对石油产品生产、销售和进口征收的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目前,增值税税率为13%。
企业所得税:
对石油企业利润征收的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照企业盈利情况及相关税收政策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比例征收。
教育费附加:
按照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的一定比例征收。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照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的一定比例征收。
印花税:
对购销合同、账本等征收的税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
房产税:
对房产所有者征收的税收。
车船税:
对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收。
个人所得税:
对石油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征收的税收。
契税:
对石油企业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征收的税收,但根据特定政策可以免征。
这些税费的具体税率和征收方式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税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