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增产激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原油超交绩效奖励政策

对各开发单位超交油量,按照原油超交溢价效益的30%比例,对绩效工资进行专项奖励。如果奖励标准低于油田事业部的奖励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按油田事业部标准给予奖励。

原油超交成本奖励政策

超产部分按照当月税后油价进行效益测算,不再进行油价还原,增量及溢价效益全部留存相关单位自主优化使用。

增量稠油注汽资金补贴政策

对东部开发单位增量注汽当年增油量按照930元/吨给予专项资金补贴,补贴原则为“80美元当期有效、50美元周期有效”。

高成本单元合作开发政策

油田与胜利石油工程公司进一步深化合作开发模式,胜利石油工程公司通过提升产能符合率获得“增油+溢价”双收益,分公司通过单元高质量开发,实现“产量+效益”双提升,推动单元盈亏平衡点降低。

这些政策通过“真金白银”的绩效激励,进一步激发油田上下增储上产、增收创效的动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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