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抗震标准主要依据抗震设防烈度来设定,具体标准如下:
抗震设防烈度6度~9度地区
石油化工企业电气设备的抗震鉴定应满足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在0.05g~0.40g之间。
抗震设防烈度6度~8度地区
甲类、乙类建(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防设烈度的要求,具体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
丙类建(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抗震设防烈度9度地区
甲类、乙类建(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丙类建(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也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区
丁类建(构)筑物的地震作用宜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可适当低于本地区抗震防设烈度,但不应再降低。
这些标准确保了石油设施在不同地震烈度下的安全性,旨在减少地震对石油化工企业可能造成的损害。建议石油化工企业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