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油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历史记载:
《汉书·地理志》
东汉史学家班固记载,高奴县(今陕西省延安东北)有洧水,其水上有外溢的石油漂浮,称为“肥可燃”。
《后汉书·郡国志》
南朝范晔记载,延寿县(今甘肃省玉门一带)南山有泉水,其燃之极明,不可食,被称为“石漆”。
《博物志》
晋代张华所著的《博物志》中提到,水肥(石油)不仅存在于高奴县洧水,其他地方也有。
《水经注》
北魏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引用了《博物志》的内容,描述了石油的性状和用途,提到石油“取着器中,始黄后黑,如凝膏,燃之极明,与膏无异”。
《梦溪笔谈》
北宋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首次提出“石油”一词,并详细描述了石油的性状和开采过程。
《元和郡县志》
记载北周宣政元年,突厥统治者派兵围攻甘肃酒泉,当地军民用“石脂水”烧毁敌人的攻城工具,此火“得水愈明,酒泉赖以获济”。
《北史》
记载中国古代人用石油作医药,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记录之一。
《元一统志》
记载延长县南迎河有凿开石油一井,其油可燃,并用于治疗六畜疥癣。
《清史稿·矿政》
记载石油产地包括陕西延长、甘肃玉门、新疆库尔喀喇乌苏等地,并提到石油的开采有官办、商办、官商合办等形式。
这些记载表明,中国古代不仅发现了石油,还进行了初步的开采和利用,并且石油在古代中国的军事、工业和医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