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管理单位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这些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专业分工对石油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下是主要的石油管理单位及其部门:
国家能源局及各省市自治区及其所属的能源局
负责能源行政管理及规划,包括石油、煤炭、核能、电力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与价格政策,拟定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
组织制定和调整石油、天然气等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核准大型石油、天然气、炼油和化工项目。
商务部
负责原油、成品油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的进口经营管理工作。
制定并审核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等事项。
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制定本辖区内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
应急管理部
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发布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承担石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安全准入管理责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
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国资委
管理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人事任命等。
国土资源部
管理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
税务总局
负责石油产品的税收征收和管理。
环保部门
负责石油行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交通运输部
负责石油运输的管理和监督。
这些部门和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石油行业的勘探、开发、生产、运输、销售、储备等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石油行业的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建议进一步了解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协作机制,以便更全面地掌握石油行业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