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产品的闪点用于划分其易燃性。具体来说:
易燃品:
闪点在 45℃以下的石油产品,如汽油、煤油等,被认为是易燃品。这些物质挥发快,容易着火。
可燃品:
闪点在 45℃以上的石油产品,如柴油、润滑油等,被认为是可燃品。虽然它们不如易燃品容易着火,但在一定条件下仍然具有可燃性。
此外,根据闪点的高低,还可以进一步将石油产品分类为不同的危险等级:
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极易燃烧和挥发。
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等,容易燃烧和挥发。
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60℃以上的液体,如重油、柴油、润滑油等,虽然可燃,但相对较为安全。
在储运过程中,应严禁将油品加热到其闪点温度,以确保安全。同时,选择润滑油时,应考虑其使用温度和工作条件,确保闪点比使用温度高20~30℃,以减少挥发损失和火灾风险。
综上所述,石油产品是否属于易燃品,主要取决于其闪点是否低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