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学院的管理归属如下:
北京石油学院:
由教育部、石油工业部和北京市三重领导。
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由濮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哈尔滨石油学院
(黑龙江):由黑龙江省负责管理。
西南石油大学(四川):由四川省主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00年2月学校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划归教育部管理,两所学校各自相对独立办学。
综上所述,石油学院的管理归属根据其地理位置和学校的性质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例如,北京石油学院受到教育部、石油工业部和北京市的共同领导;而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则由濮阳市政府直接管理。其他学校如哈尔滨石油学院和西南石油大学则分别由其所在地的省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