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类污染物的浓度标准如下:
直接排放限值
根据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类直接排放限值为5.0 mg/L。
间接排放限值
石油类间接排放限值为20 mg/L。
特别排放限值地域范围内的直接排放限值
在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内,石油类物质直接排放限值为3.5 mg/L。
特别排放限值地域范围内的间接排放限值
在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内,石油类物质间接排放限值为15 mg/L。
这些标准旨在控制石油炼制工业对水环境的污染,确保水质符合环保要求。
石油类污染物的浓度标准如下:
根据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类直接排放限值为5.0 mg/L。
石油类间接排放限值为20 mg/L。
在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内,石油类物质直接排放限值为3.5 mg/L。
在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内,石油类物质间接排放限值为15 mg/L。
这些标准旨在控制石油炼制工业对水环境的污染,确保水质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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