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油工人的罚款金额根据不同的违纪行为和情境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罚款规定:
迟到、早退、窜岗和脱岗
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违纪三次者在罚款的基础上责令通报批判。
旷工
旷工一天,罚款本人两天工资和当月奖金。
连续旷工两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六天者,除扣罚当月工资、奖金外,并通报批判。
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者,赐予解除劳动合同。
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
发觉一次罚款50元,当月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扣发当月奖金。
使用汽油擦洗衣物与器具
加油站员工在岗位上使用汽油擦洗衣物与器具者罚款30元。
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随意挪动消防器材做它用罚款20元。
在爆炸危险场所的行为
在爆炸危险场所梳头、穿脱服装、拍打衣服与互相打闹罚款30元。
洒、冒油品未擦拭干净继续加油罚款20元。
加油员为不熄火车辆(包括摩托车)加油罚款30元。
在加油站室内外吸烟者罚款50元。
其他违纪行为
未按规定为顾客提供规范服务罚款20元。
未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罚款20元。
上班时间吃零食罚款20元。
未经允许在工作场地接待、容留非工作人员罚款20元。
未按规定明码足量,不给顾客找零钱,苛扣顾客罚款30元。
服务态度冷硬,与顾客发生争吵罚款30元。
加油员(或安全员)未及时阻止外来人员使用手机罚款30元。
未经批准各种车辆进入罐区、接卸区等不得进入的爆炸危险区域或在站内存放车辆罚款20元。
本岗位应知、应会不清楚者罚款20元。
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被责令改进后拒不执行,或改进后再犯罚款50元。
服务不佳,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被顾客投诉罚款50元。
加错油后被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罚款50元。
擅离工作岗位罚款50元。
企业层面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被德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5万元。
这些罚款规定适用于石油工人,具体罚款金额和处罚措施需要根据实际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规章制度来确定。建议在具体实施时,企业应确保罚款规定合法、合规,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