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石油的数量在不同案例中有很大的差异,从几吨到几千吨不等。以下是一些具体案例中的走私石油数量:
一般案例
走私50吨以上的石油被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走私10吨到50吨的石油被视为情节严重。
重大案例
某次专项行动中,初步查扣成品油502吨,初步估算走私成品油共计4.3万余吨。
另一案件中,全案查证走私成品油数量由1万吨扩至7.5万吨。
还有一案例中,初步查证涉案走私成品油约25万吨。
较小规模案例
某次行动中,查扣涉案成品油4909.62吨。
另外一次行动中,查获走私成品油约400吨。
这些数据表明,走私石油的数量可以从几吨到几千吨不等,具体数量取决于走私团伙的规模、作案手段以及是否被抓获等因素。对于走私石油的量刑,不仅取决于走私数量,还与其他情节如走私所得款项、主动交代问题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