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品油的定价标准主要受国际石油价格影响,具体标准如下: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成品油价格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和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但低于80美元(含)时,成品油价格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此外,成品油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这些标准自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