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石油管道的安全距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相关的国家标准《GB50253-2014》来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距离要求:
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
不得少于15米。
地面敷设或排挤敷设时,不得少于30米。
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
埋地时,不得少于30米。
地面敷设或排挤敷设时,不得少于60米。
农田中埋设管道的覆土厚度
不得少于1.5米。
山区中埋设管道的覆土厚度
不得少于1.2米。
在可以采砂河段的管顶距离河床
不得少于7米。
输油管道与其他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与城镇居民点或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临近飞机场、海(河)港码头、大中型水库和水工建(构)筑物敷设时,间距不宜小于20米。
与铁路并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铁路用地范围边线3米以外,原油、成品油管道距铁路线不应小于25米,液化石油气管道距铁路线不应小于50米。
与公路并行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公路用地范围边线以外,距用地边线不应小于3米。
与军工厂、军事设施、炸药库、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设施的最小距离应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液化石油气管道与这些设施的距离不应小于100米。
管道与输电线路等干扰源平行敷设时的最小距离
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及《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的相关规定。
这些安全距离的规定旨在确保石油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因管道损坏引发的泄漏、火灾等事故,同时保护周边居民和设施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