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厂车辆限速规定如下:
一般限速
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
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
特殊地段的限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机动车行驶在下列地点、路段或遇到特殊情况时的限速要求应符合:
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掉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km/h。
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0m以内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30km/h。
进出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最高时速不能超过5km/h。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m以内或能见度在10m以内,道路最大纵坡在6%以上时,应停止行驶。
其他特定情况
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受规定速度限制。
建议
驾驶员在石油化工厂内行驶时,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确保行车安全,避免因超速引发事故。
特别是在装卸危险货物、恶劣天气条件下,更应严格控制车速,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