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类的超标情况如下:
溢流至管线沟渗入地下的含氰废水:
石油类超标67.6倍。
富县北教场过水桥取水样:
石油类为6.04mg/L,超标119.8倍。
伊春跨界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
石油类超标0.4倍。
创业断面:
石油类超标3.2倍。
依吉密河口内上断面:
石油类超标3.4倍。
河北省扇贝养殖区河口水样:
丰水期石油类含量平均为0.94mg/L,超标18.8倍;枯水期为0.51mg/L,超标10.2倍。
这些数据表明,石油类在多个场合和情况下均出现了超标现象,且超标倍数不等,最高甚至达到119.8倍。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环境监测,并采取措施减少石油类污染,保护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