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亨能欠的金额在不同案例中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罗家明

在1991年,石油大亨罗家明因自杀而欠下105万美元的债务。

薛光林

2019年,光汇石油创始人薛光林因个人担保的公司无法偿还逾期债务而被裁定破产,债务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约合2.1亿元人民币)。

林恩强

因资金周转困难和期货交易亏损,兴隆公司的财务状况急转直下,累计拖欠23家银行近40亿美元。

这些案例表明,石油大亨所欠的债务金额可以从数百万美元到数十亿美元不等,具体数额取决于个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策略和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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