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石油的政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成品油价格调整
2024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提高成品油价格,其中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20元和11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790和58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
2024年12月1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大力提振消费”和“全方位扩大内需”,并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这对油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当汽、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补贴政策
2022年6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时,对炼油企业实行阶段性价格补贴。补贴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
市场监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石油流通政策
2020年,商务部提出降低成品油准入门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石油成品油流通“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确保取消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下放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油品质量升级
2013年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升级至第四阶段的车用汽、柴油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OPEC+政策
2024年8月2日,OPEC+联合部长级监督委员会(JMMC)会议维持石油产出政策不变,维持下个季度开始恢复早前暂停产量的暂定计划。从10月开始逐步恢复为提振油价而于2022年末暂停的产量。
这些政策涵盖了成品油价格调整、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政策、市场监管、石油流通政策、油品质量升级以及OPEC+的产出政策等多个方面,反映了当前石油市场的调控趋势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