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发票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发票名称:
会注明“成品油”字样,并且会有中国石油的标识。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会显示具体的石油产品名称,例如“汽油”、“柴油”等,而不是笼统的“石油制品”。
单位:
发票上的“单位”栏必须选择“吨”或“升”,且“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
税收分类编码:
需要选择正确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通常以“107”开头。
金额:
发票上会详细列出本次加油的金额、升数以及油枪加油前后的金额。
其他信息:
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销售方和购买方信息、规格型号、税率、税额、合计金额等。
数电发票作为一种新型发票,其票面要素会全面数字化,包括发票名称、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并且具有与纸质发票同等的法律效力。
建议在使用石油发票时,仔细核对以上各项内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