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部门是指 中央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石油行业的行政管理、监管以及石油企业的管理工作。具体历史沿革如下:
成立与撤销
石油部成立于1955年,主要负责石油的勘探、开发、炼制、运输等管理工作,直到1988年撤销,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改组与监管
1998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能源巨头,它们都是中央所属国有企业,现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
职能与组成
石油工业涉及地质、基建、交通、采油、运输、炼油、化学等多个部门,包括油、气地质勘探,油、气田开发,油、气开采,石油炼制,油、气运输和储运等单位。
当前状况
目前,原石油部已分成三个总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这三家公司直接归属于国务院管理,并接受国资委和发改委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石油部门是指国务院下属的中央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石油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目前具体职能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国有石油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