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仓储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申请仓储经营资格
储油设施符合油库布局规划要求。
油库容量不低于4000立方米,建设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
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油库设计和建设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规定。
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提交申请报告、初审意见、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申请表及相关证照或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办理相关部门许可证
商务局: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安监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气象局办理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环保局:编写环评报告并提交当地环保局窗口。
发改委: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时要求提供环评报告及审批。
消防部门:办理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
其他必要文件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出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全资或50%以上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
省级石油管理部门颁发的《石油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身份证明、房屋及土地使用证明、合格的消防和防静电手续。
其他审批和备案
向区商务局提供备案登记手续,新设立油罐加油机需事前提出备案申请。
以上手续需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办理,以确保石油仓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