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业主要归 能源部管理。在1988年6月之前,石油工业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建设工作,以及石油炼制、产品分配和贮运工作。1988年6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撤销石油工业部,成立能源部,原石油部的政府职能移交能源部,并在原石油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此外,虽然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中石化)在行政职能上已经合并组建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但它们仍然直属国务院领导,并在实际运营中承担石油工业的相关职责。
因此,石油工业的管理职责主要归属于能源部,同时涉及的相关企业也直属国务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