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在多个分类体系中有不同的归属:
危险品分类
根据《危险品分类和品名编号规则》(GB 13690-2009),石油主要属于 乙类危险物品。
海关进出口税则
石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归入第27章,品目27.10,称为“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
矿产资源分类
石油是一种 矿产资源,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的烃类混合物,具有天然的产状。
能源和化工行业
石油主要被用作燃油和汽油,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的原料,属于能源行业的一部分。
石油产品分类
根据GB/T498-87《石油产品及润滑剂的总分类》,石油产品主要分为六大类,包括燃料、润滑剂和相关产品、其他石油产品(如石蜡、沥青等)。
综合以上信息,石油主要被视为一种 矿产资源,同时在危险品分类中属于乙类危险物品,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归入特定品目,并在能源和化工行业中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