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石油主要归 中央直属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所有和管理。具体来说: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中国石油的前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它主管石油的开采、存储和运输,基本都是上游业务。2000年与中国石化进行重组,部分业务进行了划分。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简称中石化)是从原石油工业部下属的炼制和石化部门、化工部及纺织部下属的石化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它主要从事成品油的石化产品的生产和分销业务。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是1982年从原石油工业部下属的海洋石油部门组建的,主要负责海上油气开发。

国务院国资委和发改委:

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直属于国务院,一般接受国资委和发改委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以前的石油资源主要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负责管理和开发,这些公司均属于中央直属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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