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扣税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财政部和 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
石油特别收益金由财政部负责征收管理工作。
中央石油开采企业向财政部申报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地方石油开采企业向财政部驻所在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申报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合资合作企业应当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由合资合作的中方企业代扣代缴。
总结:
石油扣税的管理部门包括财政部和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具体征收工作由财政部负责,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地方企业的申报和缴纳工作,合资合作企业则由中方企业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