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在石油方面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化,具体如下:
石油自给与出口
1988年,叙利亚实现了石油自给。
1989年,叙利亚开始出口石油,从一个石油进口国转变为一个石油出口国,当年为叙利亚外贸获利10亿叙镑。
政府参与与监管
叙利亚政府直接参与制定石油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法规。
政府规定外国石油公司从勘探到钻井的全过程都必须有叙利亚技术人员参加,地质专家参与地质分析和评估,且所有资料必须放在叙利亚石油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
石油加工与销售
在一些叛军控制地区,居民在仓库或后院中临时搭建小作坊加工原油,这些加工品用于家庭取暖、供给面包店或汽车。
由于政府不再向叛军控制地区供给汽油,居民被迫向控制了石油生产区的武装组织购买原油自行加工。
外部势力的干预
西方资本控制了叙利亚的产油区和产麦区,政府军控制的产油量不高。
法国和美国曾联合对叙利亚的石油开采厂和炼化厂进行远程导弹打击,对叙利亚的石油行业造成了巨大打击。
石油资源的控制权
极端组织曾霸占石油资源并进行走私,库尔德武装在美国的支持下消灭了极端分子并占领了石油资源,主要卖给叙利亚政府和土耳其等国家。
叙利亚政府用低于市场价大量购买库尔德武装的石油,用不完了再转手倒卖给俄罗斯用于还账。
石油储量与分布
叙利亚石油总量约为23亿桶,仅占全球的0.18%。
油田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北部地区,如代尔祖尔省,其中奥马尔油田是最大油田。
总结:
叙利亚的石油产业经历了从自给自足到出口,再到外部势力干预和内部争夺的过程。尽管叙利亚本身不是大的产油国,但其石油资源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多方争夺的焦点。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来监管石油产业,以确保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石油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