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石油的部门主要是 国务院。国务院作为中国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基本政策和法律,对石油工业的管理和监督具有最终决定权。此外,国务院下属的国资委和发改委也对石油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具体到石油工业的管理,国务院下属的石油工业部曾是主管石油工业的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建设工作以及石油炼制、产品分配和贮运工作。然而,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石油工业部的职能已经由多个相关部门共同承担。
目前,涉及石油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
国家能源局:
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能源局负责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全国能源工作,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
国土资源部:
负责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
发改委: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与价格政策,拟定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石油、天然气等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商务部:
负责原油、成品油国营贸易和非国营贸易的进口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并审核每年的原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等事项,负责起草原油、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原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部:
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发布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安全准入管理责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市场监督和管理,包括石油产品的市场监管。
综上所述,虽然国务院是主管石油工业的最高部门,但具体的职能和管理职责分散在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在各自的专业分工领域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