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石油行业的奖励金额因时间、政策、地区和具体项目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奖励情况:
利油田海洋厂
因超交原油较多,收到油田派发的350万元专项“激励红包”。
中央财政拨付的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
2007年,中央财政拨付某省的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为5003万元。
2008年,中央财政下达河北的补贴资金为19.41亿元。
海南省的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
对先进制造业和油气开采企业,根据产值突破不同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河北省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2007年,补贴标准根据行业不同,分别为700元/吨、733元/吨、660元/吨、800元/吨、580元/吨。
这些奖励措施旨在激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以及缓解油价调整对特定行业和弱势群体的影响。具体的奖励金额和条件会根据不同的政策和实施细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