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塑料批文或废塑料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处罚如下:

倒卖塑料批文

违反国家规定,倒卖塑料批文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倒卖废塑料

一般情况:如无特殊情节,按走私普通货物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

倒卖塑料批文或废塑料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建议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时,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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