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废塑料的要求根据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PET 再生瓶片类新建企业:
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则不低于 20000 吨。
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新建企业:
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不低于 20000 吨。
塑料再生造粒类新建企业:
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5000 吨,已建企业不低于 3000 吨。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废塑料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处理,同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回收废塑料的要求根据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则不低于 20000 吨。
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不低于 20000 吨。
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5000 吨,已建企业不低于 3000 吨。
这些要求是为了确保废塑料得到有效的回收和处理,同时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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