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塑料瓶属于 有害垃圾。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均属于有害垃圾。

因此,废弃的药用塑料瓶应当连同其包装一起投放到专门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中,以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在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并将易破损的有害垃圾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以确保安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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