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在食用面中发现塑料渣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向食品制造商或销售商提出赔偿请求。赔偿数额通常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价款的十倍:
如果塑料渣导致消费者遭受的损失可以通过价款十倍来计算,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作为赔偿。
损失额的三倍:
如果塑料渣给消费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较大,消费者也可以选择要求支付损失额的三倍作为赔偿。
最低赔偿金额:
无论选择上述哪种赔偿方式,如果计算出的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应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
因此,消费者在吃面吃到塑料渣的情况下,至少可以索赔一千元。如果实际损失超过一千元,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损失额要求更高的赔偿。同时,如果商家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