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货物的储存温度要求如下:
一般塑料货物:
储存温度应保持在 15-25℃之间,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影响其性能。储存时还应注意保持环境通风,避免潮湿和闷热,以防止霉菌和细菌滋生。
低温环境:
对于需要低温储存的塑料原料,最佳储存温度应在 10℃至25℃之间。温度过高可能导致塑胶原料分解、变质或失去原有物理性能;温度过低则可能导致塑胶原料变脆、变形或失去柔韧性。低温仓库应配备适当的温度控制系统,确保温度稳定性和一致性。同时,湿度也应控制在40%至60%之间,以防吸湿、变软或失去机械性能。
高温环境:
一般塑料门窗的储存温度最好不要超过 50℃。超过这个温度会导致塑料材料软化、变形甚至失去原有的强度和耐久性。储存时应选择干燥、通风的环境,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暴晒,并且避免与高温物体(如火源)直接接触。
综上所述,塑料货物的储存温度根据类型和具体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保持在15-25℃之间较为适宜,对于特殊要求的塑料原料和制品,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更为精确的控制。